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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法融道长注解《道德经》之第三十六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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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。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。将欲取之,必固与之。是谓微明。柔弱胜刚强。鱼不可脱於渊,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。

注解:

将欲歙之,必固张之。

歙,是合拢,收缩。张,是放开。如果将要收缩合拢,则首先要张开放大。如白起藉赵括之攻势,首先张开国境,以诈败诱赵兵入围,然后封闭国境,断其后路,终使数十万赵军成为俘虏。

将欲弱之,必固强之。

如果将要削弱它,必须暂时壮大它。

将欲废之,必固兴之。

如果将要废弃它,必须暂时兴举它。

将欲夺之,必固与之。

如果将要夺取它,必须在开始先给与它。如易牙为了取得君主的宠信,杀子煮肉献于恒公,而齐恒公终饿死于围困之中。

事物如此变化,并非有意造作以及人为的诈术,而是天地气运在大道运化中有升沉变迁、消息盈虚之数。万物兴亡,成毁起伏,离合盛衰,自然而已。故《素书》中云:盛衰有道,成败有数,治乱有势,去就有理。盖是此意。

是谓微明。

微明,是自然之道在事物中的微妙玄机。

《阴符经》云:其盗机也。《周易 width:600px;"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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